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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之“以公益诉讼守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检察在行动
2024-06-04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吕婷婷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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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罗山自然保护区是宁夏中部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加强罗山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与罗山管理局、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共同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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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宣传组深入罗山保护区部分站、点,查看护林员巡山日志、巡护通APP、检查防火设备,前往保护区实地查看野生动物投食点,并通过座谈交流深度了解罗山自然保护现状。

  活动中,宣传组深入乡镇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向群众细致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检察人员以罗山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积极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杜绝围猎野生动物、非法放牧、非法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罗山生态安全屏障。此次活动,现场共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近年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罗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开展“共护美丽罗山”宣传普法活动20余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修复毁损林草地4.1亩,拆除羊圈5处,清理生活、建筑垃圾100余吨,为罗山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履职能力,以“检护民生”为抓手,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力度,共同担负起时代重任,合力服务罗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推进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更多检察贡献。


【作者】:吕婷婷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